忠县出台政策扶持商贸流通企业
| 招商动态 |2013-12-05
忠县出台政策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:
一是资金奖励。凡新增限额以上的民营商贸流通法人企业,可一次性享受10万元奖励。对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-1亿元、1亿元-2亿元、2亿元以上的批发零售业和年营业额达500-1000万元、1000万元-2000万元、20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,每年可获得1万元、2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。对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,可一次性享受10万元补助。
二是投资补助。凡新增限额以上民营商贸企业,可享受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%的但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的投资补助;对有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,可享受时长不超过12个月、总额不超过支付利息70%的银行贷款利息。
三是品牌支持。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的,在不改变经营者、经营场所、设施设备等基本经营条件的情况下,允许沿用已取得的有效前置许可办理转型升级登记;新企业可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和已获得的“著名商标”、“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、“诚信经营户”等荣誉。
